臺中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
一、相關鑑定簡章公告於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-組織職掌-各科業務-特殊教育科-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-臺中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」
二、報名資訊
(一)報名對象:設籍臺中市或持外國護照居留地為本市,民國 103年9月2日至104 年9月1日 出生,年滿 5足歲,未滿6足歲,身心發展狀況良好,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
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者。
(二)報名時間:
1.初選:109年2月17日(星期一)至2月21日(星期五),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,下午
1時30分至4時,逾時不受理。
2.複選:109年3月31日(星期二),上午8時30分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4時,逾時不受
理。
(三)報名地點: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輔導室(臺中市北區太平路74號)。
三、鑑定日期:
(一)初選:109年3月14日(星期六)
(二)複選:109年4月11日(星期六)
四、鑑定地點: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(臺中市北區太平路74號)
其餘事項請詳閱簡章。